6月12日

【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

6月12日,张家港市房产管理中心、张家港市物价局、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开发商每期申报预售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米(低密度住宅及尾盘除外),领取预售许可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详情]

6月12日

【退房认购摇号】

预售商品住房交易双方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退房的,所推房源均须参加抽签摇号再销售。[详情]

8月16日

【才有所居】

8月16日,为落实《关于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张委发〔2015〕23号)要求,帮助企业解决优秀人才住房困难,促进优秀人才扎根张家港,政府制定布“才有所居”实施意见。[详情]

8月27日

【限售】

8月26日,张家港发布房地产新政,实行限售政策。取得不动产证未满两年的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不得转让,新政8月27日起实施。[详情]

意义:这是张家港史上第一次限售,意义非凡!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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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1月14日

住房保障家庭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60平

    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成员数量和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1月30日

楼市因城施策“促稳”

    "地方两会陆续召开,从各地的政府工作报告看,楼市调控是2017年的工作重点。热点城市以挤泡沫为主,而库存较大的城市仍以去库存为主。业内人士表示,“促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成2017年楼市关键词,但热点城市和高库存城市政策基调差异较大,因城施策、有保有压是总体特征。"

2月17日

"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2017年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强调,要继续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报告》指出,为应对资产价格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强化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有针对性地防范房地产金融市场可能形成的系统性风险。“国际上多项实证研究表明,尽管在不同经济周期阶段,不同工具效果存在差异,但总体看宏观审慎政策工具有助于抑制房地产周期波动。

3月15日

"房屋70年产权可续期无需申请"

    李克强: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3月16日

"央行上调操作利率靶向治疗楼市"

    3月16日,央行分别上调逆回购和MLF操作利率10个基点。有分析称,房地产企业负债率较高,对于利率变动更为敏感,此举有助于抑泡沫、防风险,而央行应更多出于防范金融市场和资产价格泡沫的考虑。

3月23日

全国各地银行房贷利率收紧

    央行加急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其中包括了银行适度调整房贷的内容。具体而言,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窗口指导,督促其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房贷比和增速等。

3月28日

楼市限购1天内6城出手调控

    3月28日晚,福州、厦门、杭州相继推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在北京“10天9策”的带动下,上述三个城市均开启“打补丁模式”:在短时间内多次加码政策。而跟随一二线城市的步伐,29日,长春、天水、湛江等三四线城市也加入调控大军。在这轮调控中,限购政策被普遍使用,这也说明了中央对于管控楼市的决心之强。

4月5日

"不动产将全国联网:
国内买了几套房一查便知"

    在2017年年底之前,全国所有市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房源信息,将全部接入国家级平台。届时,一个人在全国买过几套房,只要进行过登记,就有望依法查询。

4月7日

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银监会发布《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切实抑制热点城市房地产泡沫。同时,《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推动降低库存压力较大的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持续支持城镇化建设、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和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

4月23日

"多地密集出台楼市秩序整治政策"

    在行政性整治的同时,多地调控政策收紧仍然继续。目前,全国已有超过45个城市发布140余次调控政策,包括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城市圈投机行为被全面封堵。这也意味着,行政性整治、限购、限贷、限卖等调控新政,已成地方调控标配。

5月5日

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超3年应停止供地

        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之下,住建部对房地产市场库存消化周期与土地供应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明确界定,要求库存消化周期6个月以下要增加供地并加快供地节奏。

5月10日

全国12家银行已停贷二套房
楼市或迎调整

    继京沪之后,广州近日也收紧房贷政策,首套房贷利率全面提升至基准利率。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已全部上调房贷利率,提高购房的资金成本以达到去杠杆、调控楼市的目的。

5月19日

中介收费模式或调整

    住建部5月19日晚间公布《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房租按月支付;同时拟严禁开发商捂盘惜售,要求买房中介服务费施行明码标价。

6月18日

"建筑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降至3%"

    国务院总理李 克强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的降费措施,要求兑现全年为企业减负万亿元的承诺。会议确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7月1日

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成
并投入使用

    为适应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流动,跨城市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需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平台办理。

7月11日

宅基地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契税、印花税政策进行免征、不征等优惠政策。其中,《通知》提出,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7月18日

12城试点住房租赁市场改革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多管齐下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7月18日,住建部会同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改革的试点。

8月3日

"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
探索市场调控机制"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根据办法,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确定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代持机构”)。代持机构决策、运营、资金等的管理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按《办法》所述,从2017年8月3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后,北京市新入市销售的自住房将被新的共有产权住房替代。不过原有的老自住房仍执行老办法。

10月19日

习近平提出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上,习近平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在报告中习 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12月4日

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不能把特色小镇当成筐、什么都往里装,要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格节约集约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2月15日

住建部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
建立责任追溯制度

    住建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质量责任追溯制度,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质量责任人,建立施工过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

12月21日

房地产税明年或进入立法程序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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